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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服务

    鼓楼服务大厅

    一、服务地点

    鼓楼校区原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食堂对面。(见下图)

    二、开放时间

    1、人工窗口

    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2、自助服务区

    工作日 9:00—17:00


    三、窗口事项及流程汇总

    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入驻事项汇总
    工位业务类别具体事项办理类型办理流程主办部门咨询电话
    2号工位半岛·综合行政用印半岛·综合行政印章用印服务周五现场办理凭职能部门审核意见现场办理校长办公室83593186
    3号工位团学相关业务办理1.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补办承诺办理所需材料:本人校园卡;相关任职文件。1、提交任职信息;2、工作人员核查;3、等待办理结果。团委83687087
    2.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学习证明补办承诺办理所需材料:本人校园卡;参加学习的期次。1、提交学习信息;2、工作人员核查;3、等待办理结果。
    3.学生荣誉称号奖状补办或出具证明联合学工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办理,承诺办理所需材料:本人校园卡;补办或需证明的荣誉具体名称、颁发时间。1、提交学号、姓名、获奖信息;2、工作人员核查;3、等待办理结果。
    4号工位学生奖助学金学工会相关业务办理1.学生资助材料提交联合研究生院共同办理,现场办理1、网络下载相应表格填写;2、院系审核盖章;3、提交窗口。本科生院83593154
    2.学生评奖评优材料提交联合研究生院共同办理,现场办理1、网络下载相应表格填写;2、院系审核盖章;3、提交窗口。
    3.学生奖助学金证书补办联合研究生院共同办理,承诺办理所需材料:本人校园卡;补办或需证明的荣誉具体名称、颁发时间。1、提交学号、姓名、获奖信息;2、工作人员核查;3、等待办理结果。
    4.在校生未婚未育情况证明联合工会共同办理,承诺办理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半岛·综合在校学生未婚未育情况证明》(从校工会网站下载),一式两份;2、就读院系受理。本科生由辅导员签署意见,研究生由导师签署意见,再由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3、窗口受理。申请人带《半岛·综合学生未婚未育情况证明》和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学生证等原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盖章办理。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好的《半岛·综合学生未婚未育情况证明》、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学生证等原件。
    5.无需学工部负责人签字材料的用章审核及盖章周五现场办理确认材料无需学工部负责人签字,现场审核后予以盖章
    5号、6号工位研究生相关业务办理1.在籍研究生在读证明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办理现场办理在籍研究生在读证明及成绩单在鼓楼综合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毕业研究生需办理出国相关成绩单、证书英文翻译件,具体流程见研究生院网站,在仙林校区办理。研究生院83592423 / 83593251
    2.各类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材料提交现场办理
    3.补办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现场办理具体流程见研究生院网站。
    7号、8号工位本科生教务相关业务办理1.本科生中英文成绩单办理现场办理1.在校生及2012级后的往届生办理流程:自助打印。(出国需要信封的,须凭英文成绩单领取相应数量的信封);办理所需材料:无2.2012级以前的往届生办理流程:前往档案馆(89680366)调取中文成绩单,出国的需翻译成英文成绩单;携带档案馆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本科生院窗口或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0本科生院办公室办理多份。办理所需材料:档案馆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本科生院83593154
    2.本科生在学证明办理现场办理自助打印办理所需材料:无
    3.本科生学历学位证明现场办理携带证书原件,到教学信息主页下载专区,根据相应模板翻译后打印1份,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本科生院窗口或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0本科生院办公室办理多份。办理所需材料:证书原件、翻译件
    4.补办学生证承诺办理带本人1寸近照、校园卡办理。办理所需材料:本人1寸近照、校园卡
    5.交流成绩认定承诺办理1.接收学分认定申请及证明材料;2.转送仙林校区后每周集中完成成绩录入;3.学生登录教服平台查询。办理所需材料:院系审批后的成绩转换单,对方学校的成绩单
    6.成绩更正承诺办理1.开学两周内,接收更正申请及证明材料;2.本科生院统一审核并在主页公示审核结果;3.公示期结束在教务系统更新审核通过的成绩更正申请。办理所需材料:成绩更正表、证明材料
    7.缓考、补考申请承诺办理缓考:1.考试周前一周内,接收缓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2.复审并在教学信息主页公示审核结果。办理所需材料:缓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补考:补考主要在教服平台申请,但如因某些特殊情形不能在教服平台申请补考,则开学一周内接收补考申请及其他证明或说明材料并复审。办理所需材料:书面申请
    8.教室借用现场办理(北大楼107办公室)1.本科生:教服平台提交申请—院系审核—本科生院审核并安排教室2.研究生等:现场提交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教室借用申请—本科生院审核并安排教室、开具教室使用许可单办理所需材料: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教室借用申请
    9.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变更承诺办理1.接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变更申请表;2.转送仙林校区进行项目变更。
    9号工位学生宿舍相关业务办理1.学生住、调、退宿手续申请办理现场办理(一)申请宿舍办理流程:1、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sgl.nju.edu.cn)申请;2、资产管理处审核;3、按审核结果去公寓物管办或目标楼栋安排宿舍。(二)跨校区调宿办理流程:1、到所属院系办理纸质申请报告(跨校区调宿的原因)交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资产管理处窗口审批;2、资产管理处审批通过后,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sgl.nju.edu.cn),在网上申请办理;3、审核通过后,按审核结果去公寓物管办或目标楼栋安排宿舍。(三)退宿办理办理流程:1、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sgl.nju.edu.cn),网上申请退宿;2、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3、学生至所在楼栋办理退宿手续(交还钥匙、空调遥控器),楼栋管理员网上反馈、开退宿单;4、学生凭(退宿单、住宿费发票)到办事大厅资产管理处服务窗口办理退费手续;5、资产管理处定期统一递交学生退费信息,财务处审核后退回学生缴费卡。资产管理处83593367
    2.学生宿舍特殊维修现场办理办理流程:1、学生至所在楼栋办理登记手续,楼栋管理员将以纸质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资产管理处;2、资产管理处通知基建处,基建处审核后安排人员现场维修。
    青年教师周转相关业务办理1.青年教师周转房入住、退宿申请办理现场办理(一)入住:“周转房管理系统”(网址:http://zzf.nju.edu.cn)1、获得校园网统一身份认证后,申请人通过”周转房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2、人力资源处审核人员信息;3、资产管理处审核确认,申请人需网上排队,等待审核(可电话咨询排队情况);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网上选房;5、申请人收到短信后,打印《半岛·综合周转房租赁协议》和《点定凭单》一式贰份,并前往所在院系或单位签字盖章。登录pay.nju.edu.cn缴纳5000元租赁保证金;6、携带签字盖章后的《半岛·综合周转房租赁协议》和《点定凭单》前往资产管理处窗口签订租赁协议;7、凭借签字盖章后《点定凭单》到所在楼栋领取钥匙办理入住手续。(二)退宿:1、申请人需清空室内个人物品,保证房屋结构完好、住房内部清洁卫生、水电等设施,各类家具、电器等完好;还需结清水、电、煤气费;以及为保证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受损害的其他事项方可退宿;2、到所在楼栋宿管处登记退宿,管理员上门核对情况,无异常给申请人开具《退宿单》;3、携带《退宿单》与结清费用的票据前往资产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工作人员将开具《领款条》,退还5000元租赁保证金;4、携带签字盖章后的《领款条》前往财务处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2.青年教师周转房特殊维修现场办理1、申请人至所在楼栋办理登记手续,楼栋管理员将以纸质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资产管理处;2、资产管理处通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审核后安排人员现场维修。
    10号工位学生宿舍相关业务办理1.毕业生离校(研究生)现场办理1、研究生持离校手续相关表格至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或物管办;2、物管办确认盖章(本科生毕业离校无需物管盖章)。房地产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83593367
    2.计划外学生入住1、计划外学生持房产处出具的审批表至物管办或目标楼栋;2、物管办按审批内容安排宿舍。
    3.调换宿舍1、学生网上申请;2、辅导员网上确认;3、宿管办根据空房情况在网上预分配;4、房产处网上批准;5、学生调宿完成
    4.学生宿舍退电和转电(开学后及毕业前两周在鼓楼校区学生事务大厅集中办理)承诺办理开学后及毕业前两周在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流程:退电: 1、学生在宿管办开具退电证明;2、持证明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勤服务窗口填写水电费退费单,核对信息无误后水电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3、持水电退费单,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费。转电: 1、学生在宿管办开具转电证明;2、持证明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后勤服务窗口办理平时办理流程:退电:首先学生在宿管办开具退电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售电处填写水电费退费单,核对信息无误后水电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最后持水电退费单,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费。转电:学生在宿管办开具转电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售电处办理。鼓楼校区售电处:南园1-2舍之间平房,咨询电话:83592720仙林校区售电处:学生宿舍01幢A区西南角,咨询电话:89681118售电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09:00至16:00
    11号、12号工位学生毕业离校、就业业务办理1.毕业生就业相关推荐证明现场办理(一)办理流程:经院系审核同意,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二)办理所需材料:报考单位推荐表、就业证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83597519
    2.学生就业政策、手续咨询现场办理(一)办理流程:1、关注“学院就业”微信公众号,查看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2、拨打咨询热线:025-83597519,89687519 3、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窗口现场咨询(二)办理所需材料:学生证
    3.学生就业相关材料收取及发放工作现场办理(一)办理流程:根据通知要求,收取和发放就业相关材料(二)办理所需材料:学生证
    4.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改派及补办承诺办理(一)报到证派遣手续1、办理流程:①完成毕业生网上签约或完成就业信息上报登记;②院系就业办负责审核毕业资格或本人提供毕业证书;③毕业当年六月下旬,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初次派遣;毕业后两年内,在规定接待时间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2、办理所需材料:毕业生网签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人事代理部门毕业生接收函,出国出境offer、毕业证书等。
    (二)报到证改派手续1、办理流程: 毕业生可在规定接待时间带相关材料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窗口登记办理新报到证,然后凭新报到证办理户口改迁和调档事宜;2、办理所需材料:①从生源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改派到就业单位: 原《报到证》,新单位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②从原就业单位改派到生源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 原《报到证》,原单位签章的“解约函”或“同意解约证明”或“报到证改派证明”;③ 从原就业单位改派到新单位:原《报到证》,原单位签章的“解约函”或“同意解约证明”,新单位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报到证补办手续1、办理流程:①毕业两年内,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窗口补办报到证;②毕业超过两年,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报到证证明书。2、办理所需材料: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5.博士后进站审核备案登记现场办理(一)办理流程:经博士后流动站同意,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二)办理所需材料: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13号工位学生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办理1.因公出国(境)审批承诺办理(一)本科生办理流程:登陆半岛·综合综合办公服务系统(http://oa.nju.edu.cn),通过辅导员oa账号在线申请(注:进入oa系统后,选择“综合服务——出国<境>审批”),完成校内审批,获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所需材料:(1)填写好《半岛·综合本科生公派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可在线填写,也可在国际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表格,填写后上传);(2)添加附件:上传国(境)外邀请函。(二)研究生办理流程:登陆半岛·综合综合办公服务系统(http://oa.nju.edu.cn),通过导师oa账号在线申请(注:进入oa系统后,选择“综合服务——出国<境>审批”),完成校内审批,获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所需材料:(1)填写好《半岛·综合研究生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可在线填写,也可在国际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表格,填写后上传);(2)添加附件:上传国(境)外邀请函。★注意:所有学生因公出国(境),都须依规办理校内审批手续;出国任务批件是回国后办理费用报销的凭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83592606
    2.护照、通行证和签证办理承诺办理1、护照、通行证学生办结校内审批后,需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护照或通行证。2、签证根据户籍地所属签证领区(例如:江苏属上海领区,四川属成都领区,广东属广州领区,北京属北京领区)使领馆的要求,备齐所需材料后自行向所属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注意:学生因公赴日本,备齐签证材料后可送交江苏省外办(南京市西康路15号),由省外办代办赴日签证;省外办将按规定收取签证代办费。 3、签证辅助材料在申办签证过程中,若需要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资助证明(派遣函)等辅助材料,待办结校内出国审批手续后,请联系国际处出入境科管理科(联系电话:89682382,办公地:仙林校区行政北楼818室)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国际处窗口(电话:83592606)办理。
    3.外汇预算与核销现场办理1、外汇申请(预算)材料:(1)半岛·综合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2)《出国用汇申请(预算)书》;(3)若是团组出访,请另附《因公团组临时出国(境)任务和财务预算审核意见表》。2、费用核销材料:(1)半岛·综合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2)《半岛·综合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汇总表》及该表“备注”处所列材料;(3)若是团组出访,请另附《因公团组临时出国(境)任务和财务预算审核意见表》;(4)特殊原因需更改出国(境)任务批件“经费来源”的,需归还原批件并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修改要求),经我处审核同意后在原件上修改。3、外汇标准因公临时出国(境)用汇申请和费用报销、补贴标准及范围,严格遵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执行。出国日期为30天及以上,按照长期标准发放在外补助(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但不再报销在外住宿费、城际间交通费等费用。同时,国际旅费、保险、护照和签证费用等可按规定正常报销。具体外汇标准可参阅国际处网站(“出国境审批——财务核销”栏),网址为http://wb.nju.edu.cn/cwhx/list.htm。
    14号学生户口、公证相关业务办理1.学生户籍证明现场办理本人持校园卡或者学生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保卫处83592226
    2.在读学生户口表遗失补办本人签名的遗失申请(加盖院系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开具介绍信后去鼓楼派出所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注:已毕业学生户口遗失不予补办,只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入伍学生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学生在读期间户口迁入学校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的在读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开具介绍信后去鼓楼派出所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5.学生在读期间户口迁回原籍持本人签名的申请、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的在读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籍父母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江苏省内)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入证明(外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毕业或结业学生户口迁回原籍持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籍父母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7.毕业学生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8.学生毕业升学户口迁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9.学生毕业读博士后户口迁移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方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入证明、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0.退学学生户口迁回原籍持退学证明、原籍父母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1.毕业学生户口迁往北京和上海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落户具体地址纸质文件(单位证明或报到须知等)、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2.户口迁移证改迁到单位具体地址持单位证明或单位报到须知、迁移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改迁。需取得户口批复后方可办理,如果是上海社区公共户需上海学生事务中心开具的落户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注:户口迁移证迁往地需与报到证单位抬头一致,如单位要求迁往地址开到单位具体门牌号码,需有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打印也可)或者单位报到须知(纸质文件)。
    13.户口迁移证改迁回原籍如户口迁移证已开往单位,但单位不接受户口需改迁原籍,需凭:单位开具不接受户口证明(加盖公章)、本人签名的情况说明、迁移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籍父母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开具介绍信去鼓楼派出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情况说明内容:本人信息,因单位不接受户口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由此造成户档分离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14.户口迁移证遗失申请补办本人签名的遗失申请(加盖院系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开具介绍信后去鼓楼派出所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本人申请内容: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补办原因。
    15.出生、未受刑事处分等涉外公证保卫处网站下载《公证证明表》,填写后所属院系盖章,再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办理
    16.无犯罪证明1、需保卫处盖章:保卫处网站下载《无犯罪证明(模板)》,填写后所属院系盖章,再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办理。2、需辖区派出所盖章: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去鼓楼派出所办理。
    17.政审1、需保卫处出具意见:学生填写对方单位提供的政审表格,所属院系审核盖章后,再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办理。2、需辖区派出所出具意见:学生填写对方单位提供的政审表格 ,所属院系审核盖章后,联系鼓楼校区政保科(83594406),保卫处工作人员联系社区民警后通知学生,学生本人带表格去鼓楼派出所办理。
    18.学生举办各类活动审批经活动主管部门审批后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报备手续。
    身份证办理1.身份证遗失补办现场办理①【户口迁入学校】本人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保卫处服务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前往派出所办理。②【户口未入学校在江苏省内】凭原籍户口本、驾驶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其中之一前往派出所办理。③【户口未迁入学校在江苏省外】凭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和原籍户口本、驾驶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其中之一前往派出所办理。
    2.换证①【户口迁入学校和户口未迁入学校在江苏省内】本人凭旧身份证前往派出所办理。②【户口未迁入学校在江苏省外】凭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和旧身份证前往派出所办理。
    15、16号工位学生校园卡、校园网相关业务办理校园网相关服务现场办理1.统一身份认证密码修改1.1现场修改密码师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用户有效身份证件)至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网络中心窗口或仙林信息化中心楼一楼前台,重置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的密码。1.2 自助修改密码登录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平台修改:https://authserver.nju.edu.cn/1.3 忘记密码、在线找回'若忘记密码,请点击 https://authserver.nju.edu.cn/首页“账号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注:须已在https://authserver.nju.edu.cn/平台已绑定过手机号、邮箱。'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83596529
    2.邮箱密码修改2.1现场修改密码师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用户有效身份证件)至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网络中心窗口或仙林信息化中心楼一楼前台,重置邮箱密码。2.2自助修改密码登录网页版邮箱http://mail.nju.edu.cn/,“设置”,选择“账户”,在“账户安全”里点击“修改密码”,即可修改邮箱密码。2.3 忘记密码、在线找回办法一:微信关注“半岛·综合信息门户”,在线重置邮箱密码。详情请点击:https://itsc.nju.edu.cn/42/bf/c41982a541375/page.htm'办法二:在邮箱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密保邮箱可找回密码。注:须已在邮箱系统的“设置”、“账户”中绑定过密保邮箱。'
    3.信息化系统、校园网络及校园卡故障报修请拨打电话89683791报修。
    校园卡相关服务现场办理1.新卡发放:本科生,研究生新生报到时由各院系发放至本人,其他情况由本人持本人有效证性(代办人需携带其本人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至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或仙林校区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前台领取。
    2.遗失卡补办:挂失:在半岛·综合APP或者微信平台半岛·综合信息门户进行挂失;补办: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需携带其本人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至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或仙林校区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前台补办,本科生、研究生也可于两校区服务大自助机办理,每张校园卡收取工本费20元。
    3.更换校园卡如因卡损坏补办,无需挂失,由持卡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票携带其本人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坏卡在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或仙林校区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补办,收取校显卡工本费20元。新办校园卡一个月内,如无法正重使用,经工作人员检验,可免费换卡:如因自身保管不善导致卡损坏无法使用的,则收取校显卡工本费20元重新办卡。
    4.校园卡、手机NFC、校园码异常问题处理如出现校园卡、手机NFC、校园码等不能识别、消费等情况,本人无法排除问题的前提下,持卡人携带相关设备到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或仙林校区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前台,由工作人员处理。
    5.自助和在线办理校园卡充值、余额查询、明细查询、卡卡互转、挂失解挂、密码修改、限额修改、缴费等可线上自助办理。本科生、研究生校园卡补办可自助机办理。